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启动
2024-12-25 14:04:46 点击:
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,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。
通知明确资格申报企业应为生产制造《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(2024年版)》所列产品的企业,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,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、生产制造和产业化能力,具备专业较为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,并掌握该产品研制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。资格审定程序需经过企业申报、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等推荐单位审核、工信部组织专家复核等3个环节,经复核确定产品补偿资格,并按产品价值的一定比例核定补助资金额度,有效期限不超过3年。
同时,通知要求材料制造企业应确保申请材料真实、完整、有效、准确;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保险补偿资格的,3年内不得申报工信部相关项目,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。有关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、严格把关,规范工作流程,提升服务水平,认真组织做好审核工作;推荐单位核查意见需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信部(原材料工业司)。
据悉,正式发布的《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(2024年版)》共涉及299种新材料,其中包括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用钢、交通装备用钢、能源装备用钢、航空航天用钢、电子信息用钢和其他类等31种先进钢铁材料,以及高纯钒、高性能碳纤维、稀土功能材料、注射成型用钛合金粉末、高性能球形非晶和纳米晶粉末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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